法律问答

我是学生,明年毕业,户口迁到北京的学校了。现在家附近正好有个楼盘要开盘,家里也没有过多的储蓄,父母快退休了,可能办不了商业贷款,就算是贷款,也就能贷款几年,每个月要还的也很多超出能力。我很想买这个房子,想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我的集体户口能不能待,要是我能贷款的话,我父母可以帮我还现在,一个月可以偿还800-1000块钱。大约房子就30万吧!首付可以8万

2019-06-08 13:5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过程中商业贷款的有关流程如下:咨询 → 申请贷款(购房人)→ 审核(提供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 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有关保险(保险公司)→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处)→ 发放贷款(收到抵押证明)→ 借款人还款 →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贷款全部还清)
  • 办理商业贷款手续有以下三点:
    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然后到贷款银行进行面签,面签必须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所带资料为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收入证明(买方),银行流水(买方);
    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然后再由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收件并进行受理审批。从面签后,银行审批大概会进行15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过户后大概7-10天出房产证,15天左右出土地证,带两证出来后就会送进银行进行抵押,买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签字过后,银行会在3-7天内将贷款打到卖方的账户上,买方就可以拿到两证了。
  • 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举证责任由贷款一方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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