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骗了两万多元钱,报警并立案,现在快三个月了一直没有信息,去派出所问过,他们叫我等,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6-08 15:2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取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能积极退赔,可以出具谅解书。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可以。 报案应到犯罪地公安机关或就近先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济诈骗案件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一般是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受理。受害人报案时或在立案审查期间,应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并在立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或控告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建议报警解决,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骗活动的,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并积极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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