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脸上被四五个人故意打成轻伤他们要付哪些法律责任??怎么赔偿?

暴力伤害
2019-06-08 16:3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致轻伤,被告不同意调解(赔钱)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可以就因对方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原告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也可以选择另外向法院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责任,赔偿,如果对赔偿不满意,首先是看看你们双方是否签订了交通事故调解书,要是双方已经签字认可,一般很难再次返回。要是双方还没有签订调解书,仅仅是对于口头上的赔偿表示不满,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被人打了的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1、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案情所述,是否应当逮捕,应看行为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作为一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如果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则应当逮捕,不违反刑诉法规定。认为双方都应该以聚众斗殴罪逮捕是错误的。对方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可能不符合逮捕条件,但却符合采取取保候审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