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个月前我骑摩托车挂翻了别人,由于双方认识,决定协商解决,送医院检查头皮血肿,脑震荡,脑内无出血,住院13天,受害人要求转院,此时医院出的诊断报告是休息半个月后复查,而受害人坚持去别的医院住院,这个费用需要我承担吗?受害人没有工作,我是湖北荆门的,事后赔偿我大概要赔偿多少钱?

2019-06-09 01:2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本来可以定轻伤,但法医学上的脑震荡和医学上的脑震荡诊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像医学上好多诊断都是比较随意的,现在轻伤第八条大多数鉴定部门都不采用的,所以一般不能够上轻伤,为轻微伤。如果是被侵权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张赔偿。
    具体金额根据他的收入水平(例如误工费计算)、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时间因素等不同而不同。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劳动合同生效期间,住院费用支付问题:首先应在伤害发生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以上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可由工伤职工或家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此期间的工伤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工伤期间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 可以协商解决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多种情况,比如关于医疗方面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有数字显示,目前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达70%左右。
    现对此分析如下:首先,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这种协商简单明了,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别在双方法律知识欠缺,协议书漏洞较多的情况下,往往达成协议后双方再起争端。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办法能及时平息事态,稳定双方的情绪。

    再者,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它的好处是法律效力高,规范性强。但医患双方要经历较长的时间。

    除上述三种法律规定的协商解决争议方式外,还有两种新型方式可以尝试,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律师参与或见证下的调解:

    第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目前,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医疗纠纷争议肯定缺乏经验,需大胆实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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