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正常下班回到宿舍,用下午与.同事发生口角老板沒处理好他同事晚上成外面感两个人打我儿子我儿孑拿把菜刀.砍伤对方派出所定为轻伤难道这不数正当防卫而且是故意伤人呢这种情:怎解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6-09 01:4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法》规定,轻松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轻伤一级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故意伤害罪的判刑轻重主要看伤害的严重程度,法律上分为轻伤和重伤,你所述的只是作了伤残等级鉴定,与人身伤害程度鉴定(一般称法医鉴定)有别。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年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通俗了讲,就是在量刑的时候会从轻。如果对方是轻伤,也就一年半载,如果对方是重伤,也就三至五年。

  • 对于精神病人故意伤人的处理,需要具体分析,《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是对那些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如何处罚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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