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离异,我是她唯一的女儿今年21,我的抚养权在我爸那里,这些年都和我妈一起生活,她现在得了精神分裂症神志不清在医院出不来一直只有我给她交费,帮她还房屋贷款,我有权利把她的房子改成我的名字吗?她在清醒前有几张银行卡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钱,她密码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怎么能查询里面的余额?她有一辆二手面包车名字是她的,我怎么帮她把车子卖掉或者注销?

2019-06-09 06:30: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在精神病发作期间杀人、伤害他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由开发商直接帮助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商会经过房产局重新鉴定合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办理了房产证的,这里面还分两种情况:结婚的,就可以直接更改为一个人名字,如果没结婚的,以重新交易过户为准。
    这里面涉及的财产问题就比较复杂,一般以出资的证明来断定财产的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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