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即墨坤元里岸的房子,一个中介弄了一些房子让我们帮着卖,当时说是能网签,然后另一个中介有客户找到了我,我是中间牵线人,客户看好了,交了一万定金,定金收条是我打的,现在房子网签不了了,但买方不同意退还定金,说是耽误买房了,这种情况我们三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当时看房时讲了网签时间不确定,网签不了就把定金退还,房权证不知什么时间下,客户也同意,说网签晚点好,他首付正好没凑够,但这些都没有书面表达,只是口头,现在客户不承认说过,就拿着定金收条说要要房子,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19-06-09 09:4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不买了,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是因为买方的原因造成不买房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是因为不可归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以是否能要求返还定金,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建议先与卖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定金是指为担保房屋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由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合同的履行。如发生违约,则适用定金罚则。即: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