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家属收到涉嫌拐卖儿童的刑事拘留书和逮捕通知书,请问能去看守所看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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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犯罪了。从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可以看到涉嫌的罪名、关在那个看守所,那个公安局抓的。
二、刑事拘留后,符合逮捕条件的,会在37日转逮捕,一旦转逮捕就比较棘手了。
三、家属应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通过会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搞清楚因为什么事情涉嫌犯罪,现在能否保出来;如果不能,怎么样才能有利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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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在24小时以内,要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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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4)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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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