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选实行风险
代理收费,建议与律师协商确定。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 500000元以上元以内5%—4% 元以上元以内4%—3% 元以上元以内3%—2% 元以上2%—1%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第十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
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