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楼房时。售楼处工作人员收款了,给我开了一个收到条。收到条盖了公司的项目章并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没有盖财务章。他说说财务人员现在养病不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班。待财务人员上班我给你打电话。你再来给收据补个章。可是我等了一年多也没有给我打电话。期间我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几次,他总是说财务人员不在。你先别来了。一年多过去了。工作人员离职跑了。找不到了。交款当天就交钥匙了。我已经入住一年多了。现在财务人员来了。可是售楼工作人员跑了。财务人员不给我补盖这个章。财务人员说我没有收到钱不能补盖这个章。。售楼处工作人员是开发商雇佣的。现在问题是:钱让售楼人员拿走了。售楼人员也找不到了。开发商没有收到钱。所以。不給我办房照,还要把这个楼房收回。说我没有权利住。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2019-06-09 18:5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在房屋买卖时,会出现开发商找不到的情况,此种情况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业主起诉,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业主起诉、法院立案后,如果开发商跑路找不到人,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开庭后如果开发商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到庭,法庭会进行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银行会把房子拍卖,用拍卖的房款,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不能还贷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这也是贷款风险。
    而对于贷款人来说,贷款还不上也需要承担一系列的责任与后果。
    如果因贷款还不上而被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判决执行之后依旧未还款的,可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俗称“老赖名单”,会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出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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