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惠州居民~是1979那一年的排华归侨难民现生了一胎还可申请生二胎吗?有这个政策吗?

其它
2019-06-09 20: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面二孩》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5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归属达不成一致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一般双方经过协商的离婚,是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但是还有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进行离婚诉讼申请离婚。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
  •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