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黄色交易未遂被骗钱,报案后本人会受什么样的处罚?

2019-06-09 21:12: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2012年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反之,不予立案。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由此可知,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 借钱立有欠条的情形,如果债务人不按欠条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债务偿还债务并承担想说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并不是所有的网络诈骗案件都能报警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因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的报案只予以登记报案。当然,如果受害人众多,骗子的手段恶劣也可能予以立案。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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