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个人的小店买了一件衣服,450元,未开发票也没有收据。后发现衣服掉色(手揣在兜里都会变黑),回去找那小店退货,死活不给退,后来我想着我也没有证据,于是要求她给我开发票或者收据,她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索要收据和发票的这段被我录音了)。可是我依旧无法维权啊!给12315打电话说衣服到底掉色不掉色也不知道,不开发票的问题让我举报税务部门,还说录音不能作证据!给12366打电话就没接通过!我该怎么办啊,我觉得现在这衣服退不退的了倒无所谓,就是很难过哪还有维护正义的渠道啊?我想维护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啊?

消费者维权
2019-06-10 08:5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公司给客户开收据不开发票,是违法的,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对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予以处罚。
      而且,公司在收取款项后不依法开具发票的,还涉嫌逃避纳税,也应该由税务机关进行查处。
  • 协商不成,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出了事故,对方全责的话,双方协商好或者由交警开好处理单,你拿着处理单去4S店或者去一个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所承认的修车厂去修车,到修车厂和给修车厂的人员看一些事故处理单,然后告诉是哪个保险公司的,之后修车厂就都给你办好了,修好以后你可以先把钱垫付了之后拿着发票去找对方报销,或者直接让对方去给你结账!
    当然也可以在对方保险公司人员定损以后(定损是在你所修车的修车厂内,保险公司人员一般修车厂都会给你联系好),告诉修车厂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多少钱,然后你就可以让修车厂开出发票,然后你拿着发票去找对方,让对方给你报销。

    一般事故中,被撞一方都是被动方,全责方占有好多主动权,比如,对方不愿意去你所在的修车厂结账的话就只能你自己垫付,还有你开好发票想让对方给你报销,对方可以选择先把钱给你或者等他的保险公司赔完他以后在给你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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