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大学生在公司实习期间(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两台电脑价值1.6万元,(已经退回)而且认罪态度较好,还得到取保候审,他犯罪的动机也是公司欠了员工的工资,一气之下才干的蠢事,后来自己也后悔,请问
这样算不算职务侵占?会不会判刑,如果职务侵占最低多少钱要判刑?一旦判刑就会开除学籍,有什么办法挽救?请教大律师
希望答复得详细一点。多谢

刑事辩护
2018-08-12 11: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关于职务侵占的量刑,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20万已构成额巨大的情节,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关于你所提及的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
    (二)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留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三)必须不是累犯,这是适用缓刑的禁止条件。按目前你所述情况,缓刑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四、既然案件已经到检察院,很快会移交法院的,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便进一步了解案情,寻找突破点,为当事人作从轻辩护。 如果需要法律服务请于午后致电董春林律师。
  • 应当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1、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按照法律规定,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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