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辱骂我,我与对方发生争执,后来厮打起来(我有重度抑郁症,我先动手的),导致我与对方都住院了,后来派出所给我送来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我殴打他人,我该交罚款吗?对方会收到这种处罚书吗?我还怎么办,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10 14:4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拘留还需不需要交罚款主要看判决,需要交罚款的就必须交罚款,刑事拘留属于公诉案件,若检察院起诉,法院宣判后看判决书是否需要缴纳罚金,若不构成犯罪不起诉处理的,也不需要缴纳罚金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 您好,
    (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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