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合伙人想接手一个网吧,现在找到一个合适的,转让价格已经谈好。但是手续如何办理我们不太清楚,另外据我所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能转让,请问律师如何操作能使转让网吧合法化?或者如何顺利转让成功?这家网吧里挂的是个人独资企业。

2019-06-10 15:46: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存在整体转让,因为合伙企业是人和企业,只有合伙人入伙和退伙之说,转让的也是合伙人的身份及合伙份额。操作上可以先由原来的两个合伙人一致同意新人入伙, 再由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合伙人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
    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
    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专业承包一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6人;
    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4人;
    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2人;
    特别提醒: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
    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
    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劳务资质企业中取得 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10名的特种人员;其余分包企业不少于2名。

    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C证)
    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人;
    总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
    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A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注意:(法人和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B证;
    人员数量及等级,须与主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建造员一致
    这些人就须持B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  根据上述规定,在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可以拿资金、实物、技术、技术性劳务等,作为合伙的投资。应该说,凡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的标的,都可作为个人合伙时的投资。

  •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债权人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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