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公司是我在网上找到的,合同是他们用传真过来的,有些地方不清楚,我就把合同签了,然后他们收取了我一仟圆的保证金,我给他们打过去了,但他们最后还要让我给他们打3000块钱,说是还款能力证明,然后我给他们公司说我不贷了,他们说要去法院起诉我。求律师帮解答,急急!谢谢

2019-06-10 18:4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或滞纳金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且其法定代表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开发商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特别提醒:请警惕网上虚假贷款信息的骗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是不能异地跨区放贷的,所以,网上发布的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信息全是骗局。
    特别是打着北京名义的各种担保公司,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天津等等地的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假冒的,还有一些QQ、微信上声称为各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客服,实为假冒的骗子。
    网上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请谨记,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前期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近几年网上贷款诈骗案例肆虐,被骗案例暴增,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对方不退还保证金,可以凭合同和收据等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
    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实际损失向对方索赔,实际损失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因为对方的行为导致你承受了哪些损失。
    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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