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这边2014年买的门面房,合同约定开发商2016年八月交房,到约定时间违约没交房,现在让一平方加七千块钱,不加钱就按合同违约给我退钱,我不想退房,2014年交了房款的百分之五十,当时口头约定交房时交付剩余房款,合同上签的2016年8月交付剩余房款,我违约吗?现在怎么办之?

2019-06-10 19:27: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一,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二,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担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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