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得银行卡 给别人用了 现在涉及到电信诈骗 我卡主有没有什么刑事责任

银行
2019-06-10 19:5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为你详细介绍。   
    一、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同特殊诈骗罪相比属于普通诈骗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4、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 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会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银行会通过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至于是否构成诈骗则要看具体案情,如果是通过欺骗等手段贷款的则涉嫌贷款诈骗罪,如果是合法手段贷款,但是通过欺骗手段不想还贷,则可能构成普通的诈骗罪。
  • 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欺诈主要有如下形式:  
      
      骗取持卡人密码和账号。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
    主要手段有:
      
      ·开设假银行网站或假购物网站
      ·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诈骗
      ·利用短信群发器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发送虚假信息
      ·直接在ATM机上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ATM机不远处窥视
      ·通过虚假电话银行,诱使客户输入个人信息,窃取客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
  •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
      解释将电信诈骗行为规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