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正常行驶,被超速追尾,我的车已经撞废,我在医院呢。肇事司机交警队有人,抓紧去又被放了,现在我这医院没人管也没人问,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2019-06-11 07:4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路面上没有测速设备,很难认定驾驶员超速行驶,然而通过检验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可以认定酒后驾车的,不知道交警部门当时是否做了检测
    是否负刑事责任要看事故的严重性,像你朋友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另外还要强调一下,要根据测定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判定是酒驾还是醉驾,一般醉驾的处罚更严厉些。
    驾驶员醉驾即便没有出现交通事故,一经发现也要处2000元罚款,扣减12分和十五日拘留,而如果是酒驾,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处500元罚款并暂扣驾照三个月。
    无论酒驾和醉驾,肇事车所上保险的保险公司都不再负责理赔,因此你朋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都得向驾驶员要求赔偿,一般肇事者都会赔付,如果出现拒绝赔付,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受害方的权益。

  • 一、车辆被追尾交警如何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该给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责任认定证明。  
    2、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修复,并无其他折旧赔偿。  
    二、车辆追尾谁负主要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2、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  
    3、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4、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前车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而后车车主这些日子不能开车,因为驾驶证在交通队扣留。等结完案后,才能拿到驾驶证。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发生超速产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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