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我被人持刀伤害成重伤,经过法院那人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赔偿费20万,但没有提出什么时候给赔偿费,现在2018年了我给法院打电话没有受理,请问我这个怎么办。

2019-06-11 11:05: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应当先去做伤残鉴定,没有伤残等级,律师和法院都不能为你计算得出应当赔偿多少钱。还有你的职业、住院时间等也是计算赔偿的依据,一定要讲清,否则不能算出。 如果调解不成功,你就要求公安委托做轻伤或重伤鉴定,鉴定出来后交给公安去处理,重伤的,公安一定会主动移交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你只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即可。
    鉴定是轻伤的,公安不一定移交检察院,有可能直接调解,调解不成,建议你采取自诉的办法解决。

  • 1.交通事故必须有交警认定书,报警处理
      
    2.在医院进行治疗,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级别鉴定,依照级别赔偿
      
    3.后续整容费等,在以后形成后在起诉索赔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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