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欠了对方??欠款。但是因为实在是无力偿还。导致人家追债。到我爸上班得地方去闹不让他上班。甚至还发生了非法拘禁得行为。现在我爸被告知要么一次还清要么就在晚上十点之前还4000多。但是我们家现在实在拿不出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6-11 11:0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关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扣押、拘押、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要界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立罪与否?首先要考察拘禁行为的“非法性”。

    “非法性”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无权拘禁他人?但使用强制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二是行为人有权拘禁他人?但违反法定程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在确定是否属于非法拘禁罪,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进行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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