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下 吸毒被拘留了五天有档案了,对以后老婆孩子有什么影响没有

刑事辩护
2019-06-11 12:5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 只要涉毒被抓,案底就是终身无法消除的。
    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全国联网,坐火车,飞机,住宿,上网等等用身份证登记,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
    2、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检测,如果没有复吸,可以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 吸毒行政案件一经局裁处理都要将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动态管控系统的。可以通过购买高铁车票或者住宿登记等方式查验是否被管控!被录入全国动管系统的,一经发现任何公安机关根据“逢嫌必检”规则都有权力要求查验尿检。
    所以并不是说吸毒后被社区戒毒的人才会被录入全国动管系统,只要吸毒被查处了就都会被录入该系统!而该系统是全国公安机关联网的,在一个地方被处理过,全国都能查到,查处时间地点处理方式等。
    所以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绝对不能再吸食毒品了,已经发现,就可能被送去强制戒毒了。
  • 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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