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正在转让出售,大家可以分钱了,按照当地民俗是按户口上的人口分的,我们有五个兄弟,其中一个是入赘到外地,虽然户口没迁出去,但是村不知怎么的找不到他的资料,他是否有权分得土地?另一个是居民户口,他能分得土地?村里规定是可以分的,但是有个兄弟不同意,这又该怎么办呢?

2019-06-11 13:47: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 房屋出售与房屋转让基本没有区别,都是交易类型的一种说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在登记类型中房屋转让都是以转移登记出现。
  •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户口之间,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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