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跟私人老板打工,现在没跟他做了,他也答应我10月1日之前把欠我的2000块钱工资付清,如果没能按时发工资就抵押他名下的一辆摩托车,现在给他打电话他说话语气很重,我录了音,他叫我去砍他,欠条也有,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

2019-06-11 14:1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 关于工资无抵押银行贷款利率,回答如下: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在申请贷款时,贷款机构需要了解借款人的用途,根据用途的不同,贷款的额度发放也有可能不同;
    2、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在申请无抵押贷款时,显得十分重要。信用不好者,可能无法获得贷款,而信用良好的人群,可能会获得较高额度的信用贷款;
    3、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在申请信用贷款时,借款人如果能够提供较多的资料证明自己的资产状况,则有利于提高信用贷款的额度。
    4、其他因素。通常情况下,对于资质较好的人群,信用贷款最高可获得月收入的10倍左右的额度。对于额度上限,不同的贷款机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以贷款机构的实际规定为准。

  • 1、拖欠工资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
    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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