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写公司跟股东和法人代表之间的协议?谢谢!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6-11 18:4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如果不是自己实际经营管理公司的话,担任公司的法人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主要有以下: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股东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
  •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1,法人单位内部的承包合同,不能作为对外债务的抗辩理由,法人应当对外承当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承包合同向承包人追偿 2,王一个人名义大的欠条要具体分析一,要看他当时是否在单位任职,如果离职期间个人大的欠条法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二,欠条所涉的货款或者财物是不是用于他的职务范围,如果用于职务范围以外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王即使构成犯罪,其所欠外债也应由法人承担,单位所受的经济损失是加重对王刑事惩罚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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