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前天在一家餐馆门前看见别人买卖油类物质。我以为是地沟油,就拍了下来了。然后我把照片和文字发布到自己的qq空间说说上面。大致意思是我亲眼见到了地沟油交易,还指明了是哪一家餐馆。没想到后来很多人转发了。餐馆老板后来找到了是我发的,说要告我诽谤,还说现在私了对我有利,最好能自觉赔钱,说我影响了他的生意。可是他家以前生意没有他说的那么好,我没有证据证明,怎么办啊?打官司号码?请您一定要帮我!!我会很感谢您的。

其它
2019-06-11 19:4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诽谤受害人需要收集如下证据:
    1.对方的身份(至少能确定对方身份的信息)。
    2.诽谤的情况(录音、录像、文字、照片、截屏等等)。
    3.诽谤的事实(比如:对方散布你违法被抓,你就得去派出所拉下你的违法情况记录之类的证据)。
    4.最重要的是诽谤是只有你告了,公检法才会介入的罪行。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如果被对方起诉,需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内提交答辩材料和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按时参加开庭。
    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名誉侵权,法官会查明案情,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借钱的事实是真实的,不会构成诽谤罪,但不正当的方式宣传,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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