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可是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才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1 20:2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就不能要求返还了。如果给了彩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婚姻法及解释有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彩礼钱一般不归还,这个有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已经结婚来说,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不用退还礼彩:
    (1)没有共同生活过;
    (2)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2、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是酌情处理,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毕竟婚礼是双方的,如果婚礼的费用全部由男方支付的话,建议你垫付一部分。

    3、彩礼是婚前男方付给你的,所以这部分钱应当被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用彩礼钱买的家电应当被认为是你的个人财产。只有银行的记录可能证明效力不够强,你可以找商家复制发票等。

    4、不需要归还这部分钱,因为这是礼金黄是亲朋好友给双方的祝福,一般认为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虽然是由你花销的,但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合理支配共同财产的权利。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返还的数额需要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给付彩礼的数额,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确定具体的返还的数额。当然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话,彩礼应该如数返还。
    关于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有对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彩礼是要返还的。除去这些情况以外,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 你好!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到的礼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