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车签了分期付款合同,交了2000元定钱,现在看到比它更便易的价格,不想买这款车了,他说代款合同通过了,请问签的合同有什么风险?

2019-06-12 05:4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车的时候交了定金,没有签订购车合同,如果有收据不会赖账,但是提车时有分析。  因为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另外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要明确,售后服务注明等等。  如果没有合同,要尽快补签,以免今后有纠纷。
  • 分期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怎样买卖签订合同,  
    一、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二、购买商品房怎样买卖签订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原告可以就已经逾期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还款期限过长,超过两年,建议发现逾期的及时申请执行。
    (3)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这需要具体看你们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担保期限已经到期,且超过诉讼时效了,则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