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农村的老房子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2019-06-12 08:0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2、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村民的一种福利分配,因此,其转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的,应先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受让方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继承、直系亲属赠与)外,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另外,《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 一、单独的国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五证齐全,且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的。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旧房如何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带土地证和身份证到房管局申请办理的房产证,房管局会首先进行测绘,然后发自建房屋的申请表,由村委会盖章以后送到房管局,就可以办成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登记的收件。产权的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的收件。登记的收件表示主管的机关接受产权人的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交验有关的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的条件的,予以收件的。即接受的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的证明、证件。 
    2、勘丈的绘图。它是对已申请的产权登记的房地产进行逐户、逐处的实地的勘察,查清房地的现状,丈量计算的面积,核实墙体的归属,绘制分丘的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的平面图,为产权全面的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了依据。
    3、产权的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的勘察和丈量的制图,掌握了房屋的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的审查。 产权的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的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的,以国家的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的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的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的产权来源是否是清楚的,产权的转移和房屋的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的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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