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与网友见面已有一年多没有消息,现在还末满18周岁,找到对方家全家都躲避在外,报警不予立案,想问问律师这算失踪案吗?我该怎么做。

其它
2019-06-12 10:2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需要报失踪,需要如下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将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登记。按照《工作规定》的要求:信息登记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可以登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二)、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受理时,报案人必须出具失踪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当在记录中注明。登记受理后,受理单位应当向报案人出具回执,并告知报案人如有失踪人员下落,立即向受理报案部门报告。
    (三)、在征得失踪人员亲属同意后,可以按规定采集DNA血样,进行DNA检测。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负责DNA检材的管理、检验工作。
    (四)、公安机关有义务向报案人、失踪人员亲属及其他关系人调查失踪人员情况,重要情况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五)、经过调查寻找,刑侦部门认为属于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才能填写《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某一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备。另外,如果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超过两年,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
  •   并非所有的人口失踪案都得要在失踪满24小时以上,公安机关才会以人员失踪受理报案的。  如果是儿童、老人走失的,可随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若是成年人失踪即便公安机关不会当即立案侦查,但也登记失踪人口的相关信息,以便通过110平台更快处理。
  •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延伸:  刑事诉讼法把立案规定为刑事诉讼的开始和必经程序,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的正确进行以及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关正确、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并不失时机地开展侦查或调查活动,就可以及时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有效地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因此,正确地运用和执行立案程序,能够保证一切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及时地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  
    (二)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正确、及时地立案,是对犯罪行为的受害单位或公民控告犯罪的正义要求的支持,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同时,正确执行立案程序,严格把握立案的法定条件,可以保证无辜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立案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立案是司法统计的重要内容。正确地执行立案程序,就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分析研究某地某时犯罪的动向、特点和规律,总结工作经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更有效地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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