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快递公司寄的东西丢了 可以要求他们按原价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12 16:42: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快递单中的保价条款是快递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未经与相对人协商,因此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中的一种,应受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约束。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包括安全、及时送达快件,如因快递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快件丢失、毁损等,应视为快递公司未尽到合同主要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因未保价而按快递费的倍数赔偿,显然是将快递公司的过错责任转嫁到了寄件人身上,违反基本的公平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一、不知道你否是网络购货所产生的纠纷了,最重要的先让快递公司承认电脑在运输过程存在损失的事实,如先快递书面写电脑在运输过程产生损坏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如是网网购,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卖家再凭你的快递证明要求快递赔偿;
    三、快递背面是有一条款说明最高赔偿的金额,这但个条款是否有效也是有争议,因为这是一条格式条款,并且明显加重你的义务。
    四、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 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物品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法律规定: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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