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大三大学生,在大二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个店,我们都是按股份出钱,但是由于当时我自己资金不够,便向原来店铺的老板打了一个三万的转让费欠条,约定每个月还两千,但是现在由于经营问题店铺没有继续做下去,便没有了经济来源,现在还差一万三,我与之前的老板协商等我明年出去实习了再还给他,但是并没有协商成功,如果他要起诉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
2019-06-12 20:5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除非公司的债权人同意该债务有其他人承担。在股权转让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有出让方承担。这个约定在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不能约束公司的债权人。
    如果公司的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公司应承担,公司承担之后可以向出让人追偿。

    二、规范的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已经考虑了公司的债务问题,就不会涉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承担

    例如公司有100万元债务,现有资产1000万元,100%股权对应的实际财产价值为900万元。
    这100万元债务在受让人确定股权价格时,考虑进去的话,则100%股权的价格为900万元,而如果未考虑进去将股权价格确定为1000万元就涉及该100万元承担的问题了。
    所以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考虑的事项。
  • 接手转让店铺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同一定要找房东一起签.

    2.租期能长尽量长.

    3.一定要在合同内写明自己拥有转让权.

    4.合同到期后续租问题,拿到优先续租权很重要,实在不行,也应该要求房东补偿.

    5.一定要找准房东,房产证是关键.转让人的身份也要核实清楚,核实他是否现租客(身份证,营业执照,承租合同).

    6.转让前的费用要查清,水电,物业,是否有欠款等等
    7.很重要的一点,转让费高的惊人的,大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要严重小心
  • 关于欠条债务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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