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未购买社保,住院治病产生的费用,公司应赔偿多少?

2019-06-13 01:3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虽然是最低的保障,但也是最便宜的养老保险,很多寿险代理人总是在误导客户,缺乏职业道德。下面是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及新参保条件及所报资料。
    1、新参保;
    (1)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
    (2)持有本市江岸、江汉、汉阳、桥口、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3)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
    (4)参保人要求参加医疗保险需签定《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书》;
    (5)手续完备由登记科打印“加办通知书”参保人凭通知书到就近邮局开户并按时缴纳保险费,三个月以后领取医保卡六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同时需交纳25元IC卡的工本费;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同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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