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专科)今年要去实习了,现在学校要求我们参加为期6月的社会实践,要我们交身份证和两百块钱,班导强制我们一定要去,不去的话不允许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和后期实习报告和学籍评价时,需要学校盖章,班导签字时班导不会帮我们办理或各种方法拖着不办,档案评价班导到时会凭心情填写,发放毕业证书时,学校会各种方法延迟发放,请问这是触犯了什么法律?我毕业后若要投诉学校要什么证据才行?

其它
2019-06-13 06:0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学校强制实习,想要讨薪的解决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 一、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应由原持有者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具申请。原发证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与发证记录,并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空白毕业证明书填发,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 如果能联系上债务人 可以和他就债务偿还问题先进行协商(注意留存相关的通话录音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请中间人就债务偿还问题进行居中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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