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贷款我做了担保人抵押人,他现在不还款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6-13 11:3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1、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起诉后,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你才承担保证责任。反之如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就没有上述的限制,债权人可在借款到期后随时向你主张。
    2、保证是有时效的。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不同的,有约定和没约定保证期也是不同的。这涉及如何认定的问题,你需要明确。
    3、你这个保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这与你们双方协议离婚、房产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是没有关系,你们需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
    4、房产作为私人借款抵押,起诉方可以诉讼保全。
  •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除需要了解以上担保方式外,还有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因素,来确定冻结行为的合法性及权力如何得到维护。
  • 关于担保人还款的问题,解答如下:
    1.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偿还;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偿还,从债权人要求偿还开始,债权的诉讼时效开始从此计算两年,债权的担保期间也从此计算,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对担保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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