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8月24日过期,新证是在8月9号办的,现在8月31号,身份证过期了,新的还没到,明天就要考课目三了,我可以办临时身份证么

2019-06-13 12:2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可以用于需要验证当事人的身份时出具,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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