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被已婚男子骗取成婚,后又跟我女儿又离婚,且有一个女儿归我女儿扶养,判的扶养费至今未拿,且恐吓我女儿如果离开他就让我全家不好过,我可起诉他吗?

离婚
2019-06-13 12:2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会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第一次就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不支付抚养费,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婚前我自己有房产一处,她没有婚前财产,婚后我们为了买新房,用我婚前的房子向我的父母抵押,借了25万元来交新房的首付(我俩在借据上都签字了),到目前贷款仍未还完。 1。
    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离婚,她是否有权分割这25万? 25万是借款,是共同债务 2。我现在想还父母这笔钱,就必须要卖掉房子才有钱还,而她作为共有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我该怎么做。
    如果要起诉,应该谁起诉谁来要出这笔钱?她不同意卖房,你不可以卖房.可以由你父母起诉你们还款. 3。由于双方都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离婚时可否将共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用来做孩子的抚养费(即使其中一方不同意)。
    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