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销售合同写的是定金,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如果不要车了可退定金吗

2019-06-13 12:5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比如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付10万作为解约定金,如果购房者看上别的房子不想买这套了,这10万就作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归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能再要求购房者买自己的房子。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还是举例说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交付10万作为违约定金,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卖房,不但要双倍赔偿购房者20万违约金,如果购房者要求履行合同,开发商还要卖房给购房者,还要承担给购房者造成的大于双倍赔偿的损失。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
  • 根据最高院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新车有故障,可以申请退车,根据《汽车三包政策》。   
    一、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二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陆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二、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二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二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二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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