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到2018年11月14日到期,可是房东今天来说让我4月底搬出,他5月初来收房,我说等到放暑假孩子小升初结束,当年租房合同签时就是为孩子小学读书用的,现在离小升初放假还有4个月。房东说违约金是1个月房租1600元,我可以不要违约金,房子租到放暑假7月15日再搬吗?他是因为自己租的房子涨价了,要回来住,让我给他从3月起加月租,原来1600元提升到每月2000元,租到放暑假7月14日,我没同意,他说那就5初来收房。请问律师这个咋处理好?

2019-06-13 16:07: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

    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

    2、租房提前收房违约怎么赔偿

    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要提前收回房屋,比如有房东要将房屋出售,有的要收回自己居住,这时房东违约怎么赔偿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约金。

    3、房东不履行出租人义务的违约赔偿问题

    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时,租客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由于房东不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导致租户损失的,房东还有需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