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年前的人工工资,到现在没给,人也找不到,但是电话能打通,法院判了给钱,但是一点用没有,也去法院找过,他们说没办法,我就是想问一下是不是欠钱不还只要找不到人就没事了

2019-06-13 17:1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 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四看”决定要钱策略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3.看还款时间
    4.看对方态度
    二、收集“三组证据
    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3.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三、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觉得那“不光采”,这种观念应当改变,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比如说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那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只能用诉讼这一手段解决了。
  •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诉,确保债务不过期。
    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案件的时间,会增加事情的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
    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找不到的,诉讼可以缺席审理,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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