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倒闭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怎么支付给职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3 20:3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
    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即使不考虑这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这一产品所起到的个税"减负"作用,还意味着迟缓缴税等好处。
    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七)可知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社保内容。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的,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企业承担
    7.5%,个人承担2%;
    工伤保险企业承担1%;
    失业保险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
    生育保险企业承担
    0.8%。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将职工的缴费多少与享受待遇挂钩,更加公平合理。
      困扰很多市民的养老、医疗等保险不能随本人就业流动而转移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解读下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时称,该法明确了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跟人走,实现到哪里定居、在哪里领取。
      人社局称,《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将职工的缴费多少与享受待遇挂钩,更加公平合理。
      据介绍,目前社会保险无法实现地区间统筹,外来工即便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回到家乡后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养老保险等也能累计计算。
  • 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1)服务项目类。  ①挂号费、病历工本费。  ②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  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③各种健康体检。  ④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⑤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3)医用材料类。  ①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②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③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  ④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诊疗设备类。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5)治疗项目类。  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②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  ③近视眼矫形术。  ④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它。  ①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②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③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④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⑤除急诊、急救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  ⑥定点医疗机构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  ⑦未列入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诊疗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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