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借我钱差不多一年多了,当时借款是3月27日,借款两万,当时是答应于6月27日还清,然后由于欠帐过多一直就联系不上,到现在联系上了还是不肯还款

2019-06-14 11:06: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贷款人不肯还款,担保人需承担还贷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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