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买房时需要出示收入证明,需要公司盖章做担保,银行才会审批贷款按揭贷款买房,一旦公司盖章了,还能驳回吗?

2019-06-14 14:0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怎样在银行贷款买房?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
    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 指的是买开发商的房子,用开发商做担保
    按揭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 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 向房屋开发商交纳首付款,开发商出具首付款发票。
    3、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交维修基金、印花税领取维修基金发票。
    4、 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5、 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6、 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7、 预抵押登记手续返还后,银行放款。
    8、 开发商出具全款发票。
    办理银行贷款所需准备的材料:
    1、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借款人及配偶工作收入证明材料。
    6、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复印件2份。
    7、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维修基金发票(第六联)
    9、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开发商提供)
    10、借款人个人名章
  • 企业转让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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