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为夫妻,共同生活2年的夫妻发生争吵,妻子乙回娘家暂住3月后回家取衣物。丈夫甲向警方报警“妻子闯入家中抢取财物”;之后,甲伙同他人以“索回被抢去的财物”为由闯入岳父母家中劫取岳父母的大量财物时,还将乙打成重伤,甲在伤人时也伤了自己手指为轻伤(甲认定自己的伤是在扭打时被乙咬的)。甲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甲有罪。同时甲以自诉案对乙提出犯有故意伤害罪,法院也认定乙有罪。法院对乙的认定是错误的,那么乙是否可找原来公诉案中的检察官提出抗诉?这个抗诉的提出有时间限定吗?

2019-06-14 17:4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当依法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能够构成轻伤,行为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鉴定为轻微伤,依法就属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上述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该犯罪的法定量刑标准,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充分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是否良好、结合具体案情、参考辩护意见等等,才能给予适当的具体量刑。
    建议委托律师依法进行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申请取保候审、依法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为有效进行辩护做准备。
  •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按《关于适用的解释》进行:
      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 在故意伤害案中,以警方的伤情鉴定结论为立案定罪依据。达到轻伤标准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重伤,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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