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发短信告诉我说她就是外面有人了,可是我没有她们的在据,我不答应离婚,我说要离婚就要给我补偿费,她就说凭什么给我补偿,可是她现在搬在外面住了好几个月了,的电话也拉黑了,你说我现在是等还是诉讼她呢

离婚
2019-06-14 18:33: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1。离婚没有必要查对方有没有第三者。只要感情确实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 2。如果对方确实有第三者,只是有过错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不支持。是不是判决离婚尊重无过错一方的意见。
    与分财产无关。 3。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关键,登记在你姨父或者你阿姨名下法院就可以分割,登记在别人名下法院就不能分割。房主愿意让谁住就让谁住。 4。离婚时法院只分割现有的财产,法院看不到的东西不管分。
    5。孩子有谁抚养,听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