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房是和朋友一起租的一间房 签合同的时候我两一人写了一张 我拿了自己的合同 但朋友的合同让房东拿走了 所以我和房东的合同是不一样的 后来回家才想起来 所以和房东说了 房东说明天再来吧合同的乙方签上我两个人的 名字 而且当时没有带身份证房东回家给他拍一张照片发给他 现在我想退房 想问一下合同有效吗的合同 但朋友的合同让房东拿走了 所以我和房东的合同是不一样的 后来回家才想起来 所以和房东说了 房东说明天再来吧合同的乙方签上我两个人的 名字 而且当时没有带身份证房东回家给他拍一张照片发给他 现在我想退房 想问一下合同有效吗?我租房是和朋友一起租的一间房 签合同的时候我两一人写了一张 我拿了自己的合同 但朋友的合同让房东拿走了 所以我和房东的合同是不一样的 后来回家才想起来 所以和房东说了 房东说明天再来吧合同的乙方签上我两个人的 名字 而且当时没有带身份证房东回家给他拍一张照片发给他 现在我想退房 想问一下合同有效吗?

2019-06-14 19:41: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并履行的,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守约方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租客出现上述情形时,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甚至要求租客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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