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未婚生育一子,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收了社会抚养费,那我的户籍所在地还能征收吗?

2018-08-13 09: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 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具(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生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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