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往京城雅居方向、一个55岁老人往我车驾驶位置走、因对面车辆开远光灯射得我眼睛睁不开、车速就比较慢、带倒旁边那个老人摔倒旁边一浅坑受伤了,我在旁边群众帮忙下急得先送他去医院检查了、没报警没拍照、检查完后医生诊断压缩性骨折、吊14天药水后去复查、如果没什么事卧床静养就行、药费我们付了、家属当时要求住院、要不就6万块私了,之后我们报警了、交警开我全责认定书、交警还让我们私下调解、调解时家属要求我们给误工费、还要请保姆照顾、我们答应请保姆还给三千块、家属又改口要2万、调解不果、家属还借拍照原由私自把我女朋友身份证件扣押走了、说不给2万块就不还身份证件,我们报警后家属就打车走了、14天药水吊完了

2019-06-15 08:35: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按照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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