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良资产拍卖和抵债资产拍卖在在法律交付责任上有区别吗

资产拍卖
2019-06-15 09:38: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对于不良资产的公开拍卖,一般都可以参加,除非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
    不良资产批复后选拍卖行,拍卖行再刊登拍卖公告并组织拍卖。当然,有些项目可以协议转让,不必走拍卖程序。有的项目可能搞招标,有的项目搞竞价。不管什么形式,首选公开,很少协议。

  •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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